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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
之,在斗二十二度。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
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吴
好勇,使刑人守门;蔡侯通于世
之妻;莒不早立嗣。后阍戕吴
,蔡世
般弑其父,莒人亦弑君而庶
争。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
七作,祸
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
,北燕伯
奔,郑大夫自外
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
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
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夷狄主诸夏之象也。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蔡恐,迁于州来。晋人执戎蛮
归于楚,京师楚也。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
生,孔
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
之,在虚九度。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
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日比再
,其事在
秋后,故不载于经。刘歆以为鲁、赵分。《左氏传》平
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
之,于是乎天
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
,君不举,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
纯乾之月也。慝谓
爻也,冬至
爻起初,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乾,亡
爻,而
侵
,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
之礼。降
,素服也。不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啬夫,掌币吏。庶人,其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酉朔,日有
之”董仲舒以为,后卫侯
陈仪,甯喜弑其君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
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中二年九月甲戌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
之,在婺女一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
之,在东井十三度。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
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
之象也。后尹氏立王
朝,天王居于狄泉。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
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
象也。时京师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几亡尊天
之心,而不衰城。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
郢,昭王走
。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
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
、单
专权,蔡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后蔡侯朱果
奔,刘
、单
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
之,几尽,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
始起而犯至
,其占重。至其八月,
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
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
气盛,薄日光也。”
凡
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
三十六。《穀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
虎作
,窃宝玉大弓,季桓
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
之,既,在营室九度,为
室中。时
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
。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
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
,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
奔,吴灭巢,公
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它如仲舒。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传》梓慎曰:“将大
。”昭
曰:“旱也。日过分而
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
不克,莫将积聚也。”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
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
秋分日夜等,故同
;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
而
轻,不为大灾,
旱而已。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
之,既,在张十三度。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
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
之。
二十四年“七月甲
朔,日有
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八月癸巳朔,日有
之”董仲舒以为,比
又既,象
将艳,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后六君弑,楚
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执徐
,灭赖,后陈公
招杀世
,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
?”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晋侯谓士文伯曰:“吾所问日
从矣,可常乎?”对曰:“不可。六
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悴事国。’其异终也如是。”公曰:“何谓六
?”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公曰:“《诗》所谓‘此日而
,于何不臧’,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適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推日
之占循变复之要也。《易》曰:“县象著明,莫大于日月。”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于《易》在“丰”之“震”曰:“丰其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于《诗-十月之
》,则著卿士、司徒,下至趣
、师氏,咸非其材。同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
,
侵
之原也。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
之。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
之。
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
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艹佘}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
景帝三年二月壬
晦,日有
之。在胃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
之,在虚八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
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