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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终京华烟云有托莫愁订婚亲(4/7)

赖着金钱。人应当享受财富,也要随时准备失去了财富时应当怎么过日子。”

曼娘说:“有这样的父亲,无怪乎你们姐妹教养得这么好,没有一点儿富贵人家的习气。北京城谁不恨财神家的贪得无厌。”

在这一段期间,木兰的父亲老提要到外国走一走。心情好的时候儿,他告诉儿女他想到南洋去看看。他说的南洋,就指的是马来群岛和荷属的东印度。心情不好的时候儿,他就说他要把财产用光,省得他儿子给糟踏完。姚先生对这件事想来想去,有时颇类似老年人在这个红尘世界上最后的一个美梦,有时又好像要把家里的钱财散尽,自己要出外云游,这正和真正道家的行径一样。

但是出国之前,他有两件事要做。第一件是把木兰的婚姻选定,第二件是把莫愁许配给立夫。曾家已经非正式探询过他对婚姻的意见。曾家希望是在春天。但是姚先生因为要出国一游,还不能确切决定。当然,他希望能参加婚礼,一则他是这场婚礼中重要的人物,并且他特别心爱木兰。但是他不愿出国之后,特别为婚礼匆匆赶回来。最后,他答应新郎家,婚礼在下年秋天举行。

至于莫愁的婚事,他要等傅增湘夫妇由南方回到北京,因为傅氏夫妇向孔太太提这个婚姻,是最合理的媒人。立夫虽然还没大学毕业,可是聪明的父母是知道要早为女儿物色佳婿的。姚先生在理论上赞成自由结婚,可是他又不能把一切归诸自然,归诸自然的盲目“机会”所以他还不到真正道家的修养。此外,所谓道家的“机会”之理,除去由人不能察觉的原因决定之外,也是由事件上的相互关系而表明。莫愁婚事上的机会表示的,已经是够明白;立夫很理想,机会来临而不取,是逆乎道也。

姚先生知道自己是走在时代前面,不过同时代别的姑娘都由父母代为思考,安排,帮助选择年龄相当的青年做丈夫而嫁之,他若让自己女儿特殊占先,自己去找丈夫,这样未免有失公道。时间很重要,因为优秀的青年往往早就为人捷足先得。换言之,自由结婚,对他而言,只是乌托邦式想法,说来颇为有趣而已。一个淑静的少女,是宁愿不嫁而死,怎么肯用自己的魔力去物色追捕一个青年而嫁之!多么下贱有失身分!后来,他对淑女去追求一个男人,确是认为下贱,确是认为有失身分!

木兰以后,直到现代,有些优秀的女子终身未嫁,因为时代变了。最优秀的小姐太高尚纯洁,不愿出去自己追求丈夫,而父母又已然没有权利替她们和条件可取的青年男子的父母去越俎代庖,为她们安排婚事。她们终身未嫁,就是这种缘故。

由于傅增湘先生突然由南方返回北京,又由于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国内的大变动,莫愁和立夫订婚就加速进行了。傅先生北返之前,住在杭州西湖,一天突然获悉他被升为直隶省学司,他就匆匆赶回北京,那是十月十六。他夫妇对这件婚事,极愿玉成。当天晚上,傅太太就去看孔太太。

这件婚事很快就决定了。两家先交换庚帖,上面有祖宗三代以及新郎新娘自己的名字,随后换男女当事人的生辰八字。

傅先生把订婚一办完,进宫觐见了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就到天津赴任。傅先生颇以那次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最后的赐见为荣,常常津津乐道,因为在那个月的二十一日就传开了消息,皇帝和太后在三天之内相继去世。

在国家混乱多事之秋,莫愁和立夫订婚的庆祝,也只限于两家交换礼品,男方送给女方的是一对金镯子;女方给男方的是帽子,丝绸的衣裳,一支玉管的笔,一块古墨。也算是维新的一件事,就是双方交换相片。金镯子是孔太太自己的,是她收藏多年,预备给将来的儿媳妇的。订婚的议式很简单,立夫的母亲并不炫饰铺张,并不存心要与女方比财富。由于国丧期间,并不宴客。四川会馆的邻居来向立夫的母亲道贺,她只是说:“论家庭地位,我们不敢跟姚家比。本来不敢娶富家之女做儿媳妇,只因为姚家这位小姐沉稳,节检,教养好,跟别的富有之家的姑娘不一样。真不知道我儿子会有这么好命。这都是傅伯伯作主的。”

至于莫愁,他父亲曾对她说:“我们给你决定了这件婚事,我们想你不会反对的。”

莫愁回答说:“我若是反对,早就会告诉您了。”一个女孩子家说这种话,似乎有点儿不相宜,可是莫愁不是那种性格软弱羞羞涩涩的人。她为人讲究实际,只要该说的话,她就实话实说。

姚先生对两个女儿极其疼爱,他一天对她们俩说:“你们这俩女儿都算嫁出去了,虽然男方情形不同,我们觉得很对得起你们,谁也不委屈。曾家有钱,孔家清贫。莫愁,你在乎这个吗?”

莫愁回答说:“爸爸,我不在乎。钱并没有什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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